最佳分析

根据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苍颉     
2024-11-22

学霸分析
答题技巧与答题口诀 嘀,扫码查看~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驾驶员考试官方微信
其他分析共 2 条
185****1998
2024-04-10 12:56:211
和书上不一致


Liping
2024-04-11 16:35:352
回复1楼的185****1998:和书上不一致
这是新规,你的教材是不是没更新啊


答题技巧与答题口诀 嘀,扫码查看~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驾驶员考试官方微信

发表试题分析,请先 登录 | 注册

添加我的分析


扫描上面二维码,到APP上发表您的独到见解!

昵称: 用户名:
您的IP:3.137.175.80 (会记录IP,请文明发言,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