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啊呀呀 |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可向发证部门提出补证申请。对符合补证条件的,发证部门应当予以补办证书。跨地区作业持证人员,可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证,也可向其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补证。
2、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聘用单位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由发证部门予以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程序,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