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元贝学员0307 |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人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3、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不受厂内道路规定速度限制。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6、为防止证件丢失,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应由聘用单位统一保管。
7、特种设备的经营单位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经营安全,符合节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