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3、下列哪项不属于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情形?________。
4、________年,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对1997年颁布的《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
5、精神损害赔偿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每座赔偿限额的10%以内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6、《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经修订后自2007年5月1日施行。
7、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给予相应加分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________。
8、承运人责任险和第三者险保额应当不低于上一年度山东省城镇居民________。
1、1986年,作为市交通主管部门的青岛市交通局,主动担负起管理的责任,将出租汽车纳入交通行业管理。查看答案
2、市、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监察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监督管理工作。查看答案
3、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查看答案
4、事故中主要责任承担________的责任。
A、50%
B、60%
C、70%
D、80%查看答案
5、实施出租汽车统一保险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可按初步估损金额的________先行预付赔款,以帮助企业及其经营者及时恢复经营。
A、40%
B、50%
C、60%
D、70%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