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Xiang未来 |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6、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或者使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部门予以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9、《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