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李江坤 |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4、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聘(雇)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保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的基本权益。
6、大修后车辆应进行1000~1500Km行驶里程或40~60工作小时的走合期。
7、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由聘用单位予以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