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逗逗。 |
2、《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应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负责核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规定登记机关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使用登记申请资料后,申请资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时,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9、《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3 年 6 月 29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