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包头市出租汽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出租汽车驾驶员无从业人员资格证的,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首次违法将被处以________元罚款。
4、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30日内,由出租汽车公司持驾驶员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6、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质量服务信誉考核中,超越批准的行政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会被直接考核为不合格。
9、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计入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档案,取消原有注册资格,一年内不予重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