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周哥 |
1、定期检验时,额定起重量应与存档技术资料或上一周期检验报告、叉车铭牌、车身上的额定起重量标识等资料相符。
2、在复审期间内中断从事持证项目超过 12 个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不合格。
3、《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 6 个月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4、《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应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使用单位只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即可。查看答案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规定,修理是指更换或者维修原场车动力装置、传动装置、门架结构、车架结构、车身金属结构之一的,但是不改变场车原主参数的活动。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