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韩旭  | 
1、为保证内燃机工作可靠需要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燃料供给系、点火系、润滑系、冷却系等协调工作。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驱动行走机构的电动机,称为牵引电动机,经常采用直流串励电动机。
7、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8、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聘用单位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或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