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韩旭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
2、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8、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9、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由发证部门予以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