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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规定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 50 台以上(含50 台)的使用单位应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不属于监督范围。
6、采用气制动的叉车其制动系统的制动总泵皮碗或皮圈变形不会导致制动失效。
8、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气瓶充装许可条件规定:装单位在许可周期内的充装业绩应当覆盖其许可范围,并且每年的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合格,否则按照首次申请取证或者增项处理。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型号 CPD20 表示平衡重式、液力传动、额定起重量为 2 吨的叉车。查看答案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查看答案
4、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查看答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质量负责。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