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报警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此外,针对礼让校车的规定如下:
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综上,当机动车遇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校车时,都应该礼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