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种情形救助基金不予垫付?A、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
B、机动车肇事后逃逸
C、抢救费用未超过交强险限额且肇事车辆已投保
D、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
答案:C

最佳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目的是在特定紧急情形下对受害人进行应急救助。 “抢救费用未超过交强险限额且肇事车辆已投保”,说明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可通过交强险正常理赔,不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条件,因此救助基金不予垫付
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只有在符合下列任一条件时,救助基金才予以垫付: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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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じ呮想bao拄ηι✔
2026-07-26

学霸分析
请大家一起入戏
根据规定,救助基金垫付的情形包括: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静悟~❦
救助基金仅对“超限额、无保险、逃逸”三类情形先行垫付。而费用未超限额且车辆已投保,应由交强险赔付,基金不再重复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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