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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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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平
2025-09-17

其他分析共 26 条
贵物
2023-06-19 11:11:5521
鬼叫什么


沙描ั͡އ°微风ノ奈画美ン
2023-06-19 14:02:0022
我感觉自己有点笨


159****7236
2023-07-03 14:40:2323
回复22楼的沙描ั͡އ°微风ノ奈画美ン:我感觉自己有点笨
十五乘二等于三十



点不一样呢?现在
2023-08-20 17:41:4024
知道了哦


人生·=·短暂
2024-10-10 09:56:2425
对不起刚做错了


汪特鹿老猫
2025-05-06 10:25:2226
七日内太赶了,秉持便利群众的原则大概率是错的。



26条分析 每页20条 页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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