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6年10月,市政府取消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经营权实行________。
2、乘客应当配合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登记手续。乘客不配合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可以拒绝或者终止提供营运服务。
3、吊销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服务资格证的行政处罚,由交通稽查机构决定。
5、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提供服务的车辆具有________、第三者责任险、乘客意外伤害险、承运人责任险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7、《青岛市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规范》的服务方式中包车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根据乘客的特殊要求,由双方约定费用,在一段时间内或者较长线路上,为乘客提供特定的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9、下列哪项行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以表彰或者奖励?________。
10、实施出租汽车统一保险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可按初步估损金额的________先行预付赔款,以帮助企业及其经营者及时恢复经营。
1、夜间营运时________。
A、视情开启标志灯
B、开启标志灯的时间与城市路灯同启
C、可以不开启标志灯
D、可以到半夜再开启标志灯查看答案
2、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应协助乘客下车至安全区域,并迅速打开________,按规定放置三角警告牌。
A、远光灯
B、示廓灯
C、危险警告信号灯
D、雾灯查看答案
3、《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经修订后自2007年5月1日施行。查看答案
4、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给予相应加分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________。
A、5分
B、10分
C、15分
D、20分查看答案
5、________年,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对1997年颁布的《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
A、2004
B、2005
C、2006
D、2007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