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随风飘去 |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统称用人单位)应当聘(雇)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由培训机构负责。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研究是否需要停止生产,主动召回。
4、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