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元贝学员0320 |
1、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2、驾驶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驾驶车辆时,长时间左臂搭在车门窗上,或者长时间右手抓住变速器操纵杆,是一种驾驶陋习。
4、超车时,如果无法保证与被超车辆的安全间距,应主动放弃超车。
5、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其机动车驾驶证将会被车辆管理所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