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杨起风帆 |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规定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 50 台以上(含50 台)的使用单位应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将考试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公布考试成绩。
5、蓄电池在充电之前,必须对充电设备、变阻器及仪表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若有失灵或故障, 应在充电前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