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做不到 |
1、《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还应处以罚款。发生较大事故,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规定,座驾式叉车驾驶人员位置上可不配置安全带等防护约束装置。
4、《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6、采用液力传动的车辆,与采用机械传动系的车辆一样,可以拖起动以及利用发动机制动。
8、静压传动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一般由变量液压泵、液压管路、液压控制阀和液压马达等组成。
9、起升链条应完整无裂纹,无变形,连接配合良好,工作灵敏可靠,磨损量不超过原值 4%。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现一般事故隐患或者能耗超标的,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