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计入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档案,取消原有注册资格,一年内不予重新注册。
5、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驶超过2公里,在起租价基础上加实际行驶里程租价计费,即每车________元/公里。
6、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积综合得分有两次以上为0分的,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计入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档案,取消原有注册资格,一年内不予重新注册。
8、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