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规定垫付抢救费用后,应依法向谁发起追偿?A、事故受害人
B、《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偿还义务人
C、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D、事故发生地的医疗机构
答案:B

最佳分析

依据《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救助基金管理人垫付抢救费用后,应当依法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偿还义务人,及时发起追偿。
其他选项分析如下:
受害人是受助方,无需被追偿;医疗机构仅接收垫付费用,与追偿无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仅出具认定书、协助确定偿还义务人,非被追偿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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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学霸分析
898690318扣娜娜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核心是紧急垫付,而非无偿补助,因此垫付后需向最终的责任方追回款项。救助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偿还义务人,及时发起追偿。
这里的“偿还义务人”就是对事故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通常指肇事方)。基金机构是向其进行追偿的法律主体。

葉荭
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后,应依法向事故责任人(即《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偿还义务人)追偿,而非受害人、医疗机构或交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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