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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全责全赔】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主责担八】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同责担六】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次责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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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M C
2025-05-20

学霸分析
考试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及赔偿比例:
1、全责全赔,一清二楚;2、主责八赔,责任分明;3、同等六成,责任分担;4、次责四分,轻责轻赔。

慕雨/aiq倾城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应当承担6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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