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元贝学员2857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也提出了要求。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6、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不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8、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或者使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