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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
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非机动车道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距道路右侧边缘2米的范围内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车、三轮车、畜力车在距道路右侧边缘2.5米的范围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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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斌18681671180
2025-08-21

学霸分析
1942
路边无道,心中有道
行人:1.5米范围内行走。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2米范围内行驶。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车、三轮车、畜力车:2.5米范围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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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析共 4 条
呵呵一锅
2020-08-17 14:18:061
摩托车呢


帅得拖网速
2021-03-16 23:17:502
回复1楼的呵呵一锅:摩托车呢
摩托是机动车啊,机动车道最右侧行驶


176****9876
2024-09-16 15:34:284
我抄我抄一点五来了又来两米再来二点五。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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