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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出厂文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安全防护措施是安全生产事故整改措施中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7、叉车的方向盘最大的自由转动量,从左至右或从右至左均不得大于30度,须实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