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元贝学员3562 |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由发证部门予以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发证,并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任何人员均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统称用人单位)应当聘(雇)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由培训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