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当初~ |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联系电话、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申报变更信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驾驶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先撤离现场。
4、车辆行至泥泞或翻浆路段时,应停车观察,选择平整、坚实的路段缓慢通过。
5、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7、驾驶机动车在交叉路口前变更车道时,应在进入实线区后,开启转向灯,变更车道。
8、涉及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交通事故,不适用《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9、交通事故现场通过线下快处的,当事人及车辆应共同至同一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备案、核定财产损失、办理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