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郭也飞 |
1、《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规定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检验证书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半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后申请补发的,原持证项目有效期不变。
8、《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的,应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9、《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