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元贝学员4132 |
1、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可以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3、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
4、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从业单位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7、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完毕同一辆机动车的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分值累积计算。
8、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应当处多少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