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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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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
2024-11-22

学霸分析
기다려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需要参加为期7天的学习,并通过考试来恢复驾驶资格。这是为了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教育和惩戒,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知识,从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游客学员
小型汽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应参加7天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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