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锐志 |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公安机关对用人单位聘(雇)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保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的基本权益。
3、叉车稳定性是指叉车在各种工作状况下抵抗倾覆(纵向和横向)的能力。它是叉车安全工作的一般条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人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5、由进气,压缩、作功、排气过程组成的循环叫发动机的工作循环。
7、厂内机动车辆进出厂房时,行驶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10公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申请由当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