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张文军 |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有争议(即无法明确谁变道、谁违反信号灯等),则只能报警等候交警处置。
2、驾驶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先撤离现场。
3、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及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5、车辆在拥挤路段低速行驶时,遇其他车辆强行插队,应怎样做?
6、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7、道路较窄时,车辆转弯前应该注意摆位“借量”,右转需向左摆位。
8、对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上道路行驶的车辆,交通警察可依法予以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