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杨子乐 |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出租单位和使用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规定,修理是指改变原场车动力方式、传动方式、门架结构、车架结构、车身金属结构之一的,或者改变场车原主参数的活动。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3 年 6 月 29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8、《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的,应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9、《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规定,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场车的使用繁重程度、环境条件状况,确定场车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的周期和内容,但不得高于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