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查看更多精彩分析 | 欲罢不能. |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持证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予以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驱动行走机构的电动机,称为牵引电动机,经常采用直流串励电动机。
4、厂内机动车辆构造一般由五部分组成:动力装置、底盘、工作装置、制动系统和电气设备。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8、叉车装卸作业时经常需要门架前后倾斜,为了实现这个动作一般采用单杆双向作用活塞式的液压油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