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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属于救助基金垫付情形之一。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救助基金垫付的情形包括: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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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2026-10-19

学霸分析
高博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是救助基金应当垫付费用的一种法定情形。此时受害人无法通过交强险获赔,救助基金需先行垫付抢救费用,保障及时救治,后续再向责任人追偿,题干表述与规定一致,因此正确。

老周
肇事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属于基金法定垫付情形之一,可先行垫付受害人抢救费用,事后向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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