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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规定,座驾式叉车驾驶人员位置上可不配置安全带等防护约束装置。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可以重复抽查,以评判抽查结果的可靠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6、叉车的工作装置至少要满足以下两点,一是保证工作装置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前悬距最小;二是司机在无载行驶中,或无载起升过程中都能方便地看到货叉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