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点火系由蓄电池、点火开关、点火线圈、电容器、分电器和火花塞等组成。
4、易燃、易爆产品的生产区域或储存仓库区,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将道路划分为限制车辆通行或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并设置交通标志。
7、持证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情节严重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予以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9、《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也提出了要求。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