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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4月15日起,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禁止外省市临牌车辆通行。
2、交通事故现场采取线上快处的当事人,可以分别至就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或保险公司及其指定地点办理定损、理赔事宜。
3、符合“快处易赔”适用条件且尚未撤离现场的,事故当事人应当使用“快处易赔”完成姓名、电话采集、责任确定、保险报案等流程。
5、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摆放警告标志的作用是警告后续车辆注意避让。
7、驾驶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8、图中小型客车驾驶人这种发生事故逃逸的违法行为,会被记12分。